解析:
针对第一点,即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所借款项的情况下,进行法律诉讼确实具有实际效果。
关于第二点,依据借款协议或者借据所签订的相关条款对双方均产生了严格的约束力,这是因为借据对于借贷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第三点,若借款人未能严格遵守借据中所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则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协商无果,出借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需向法院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