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车主在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累计扣满12分之后,必须于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课程;
2.机动车驾驶员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内到达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课程。
在完成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接下来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他们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考核。
如果考试成绩合格,则积分将会被清零并归还机动车驾驶证;
若考试未能通过,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有驾驶员拒绝参加学习或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暂停使用;
3.对于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超过12分且达到24分以上的机动车驾驶员,车辆管理所除了要求他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外,还会根据其机动车驾驶证上所注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