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即使涉及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三年的情况,也依然具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的权利。
针对此类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予以受理并立案处理,且不得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主动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