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手续,需提交如下资料:
首先由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缴费减免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若申请人为个体身份,则须提交当前工作单位开具的年度收入证明信件;
最后,倘若申请人为企业方,则应提供上一会计年度内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正本复印件供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