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刑事案件受理立案准则,具体规定如下:
凡单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
若以企业之名进行集资诈骗活动,涉案金额须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方可立案侦查。
关于单位性质的集资诈骗,其涉及金额则需先行突破五十万元人民币大关,方能被视为“数额较大”;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至于涉案金额高达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将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