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驾驶车辆期间发生意外导致他人轻微伤害的肇事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受害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乃至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工费用等等。
2.根据上述赔偿标准,肇事者有责任一次性的全额支付所有赔偿费用。
然而,如果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受害者允许,那么肇事方也可以按照协商条款分期进行支付,但在此过程中必须向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