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对于涉及到重大事故并导致严重人员伤亡以及主要或以上责任的驾驶行为,均将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犯罪。
依照具体产生的人员伤亡数量及对公共财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予以适当的刑事处罚。
若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之行为,且因此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对于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或者具有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