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事故责任判定书发布之后,对方未按规定前来领取,交管部门可采取相应措施将其送达到位;
而如若对方拒绝签字,亦不必担心会影响到事故责任判定书的合法有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或者由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时,均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