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首先,您需要登陆至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码以及对应的密码,完成登录操作;
2.成功登录之后,您将发现在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中有一个名为“综合查询”的栏目;
3.接下来,点击“综合查询”选项,即可进入相应的查询界面,在此界面中,您将找到“申报征收查收”这一选项;
4.点击“申报征收查收”,便可进入新的界面,此时,您将发现“申报明细数据查询”这一选项;
5.点击“进入查询”按钮,您将进入查询界面,请在此界面中选择您所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并进行查询操作;
6.经过查询之后,系统将会显示出您已申报的相关数据;
7.最后,点击查询结果中的“详细信息”链接,您将能够查看已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凡由税务机关主管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都必须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