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较大,其刑事责任通常包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需要额外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其次,关于具体量刑标准的制定,往往还要考虑到行为人是否有自首、坦白等从轻处理情节,以及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额度。
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未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或者仅是通过一次性出售银行卡而获得的收益较小,那么他们可能有机会争取到不起诉的判决结果。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由于其所扮演的是从犯角色,因此从犯应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