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时效设定为十五年。
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会直接影响到相应的追诉时效。
以聚众斗殴罪为例,若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追诉时效即为五年;
倘若此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落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对应的追诉时效将升至十年;
而当法定最高刑上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便会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则被设定为二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嫌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且在具备特定法定情节的前提下,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聚众斗殴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其对应的追诉时效也为十五年。
然而,如若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导致人员伤亡,那么其追诉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