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建议您在被判定犯有危险驾驶罪后,尽早选择投案自首,以便获得宽大处理。
关于此类型犯罪的法律裁决通常包括:
1、主刑罚,法庭可判处被告人最高6个月的拘役;
2、附加刑,被告人需缴纳罚金1000至5000元不等,大部分情况下罚款金额会设定为2000元;
3、行政处罚,吊销被告人的驾驶执照,并禁止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取得驾驶执照,若被告人所驾驶的是运营机动车辆,则将被禁止在10年内再次申请取得驾驶执照,且终身不得驾驶运营车辆;
4、若被告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罪行,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甚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被告人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其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