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实进行判断。
若事先并无任何相关协议或承诺,那么仅在事后表达感谢之情的行为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也未涉及到贿赂犯罪。
然而,如果明确知晓自己正担任着为受贿者或行贿者提供中间服务的角色,甚至积极推动贿赂交易的达成,那么在事后接受行贿者给予的金钱作为回报,便构成了贿赂罪,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