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家庭成员以及亲属间的盗窃行为,尽管已经达到普遍适用的盗窃金额较大或巨大的法定标准,但是在缺乏其他严重情节时,通常可以不必作为犯罪案件进行审理。
2、然而,对于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首先,盗窃金额需达到较大或巨大的程度;
其次,还必须伴有其他严重情节,以至于引发了家庭成员与亲属的强烈愤慨,并提出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请求。
3、例如,如果同一人多次盗窃家庭成员或亲属的财产,经过教育后仍未改正,导致家庭成员和亲属感到极度不安;
或者盗窃了那些无生活来源的亲属的财产,从而使他们陷入生活困境,甚至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但是,如果行为人盗窃恶习太深,屡教不改,盗窃数额巨大,甚至勾结外人共同盗窃家庭及亲属财物,严重影响到家庭及亲属安宁,家庭其他成员或者被害亲属坚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