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准则,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已作废的信用卡或盗用他人信用卡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
或者恶意透支,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者,均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