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夫妻联名所有权的情况时,一般的建议为平均分配相关资产;
而对于那些明确指定仅供个人使用或专属所有的物品,则通常会归属个人。
在面对离婚事务中涉及到的债务问题上,我们一般所采取的方式是将其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具体操作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普遍原则,即尽量倾向于给予受照顾一方较少部分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