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催款人员登门拜访之后,各位务必遵循以下建议行事:
首先应拍下照片及录制视频,完整记录双方交流协商的全过程,以便未来可能之所需。
其次,要求催款人员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来自银行或在线平台的委托授权书。
若对方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可暂时不予理睬。
2.当催收人员登门要求还款时,切勿直接拒绝与其沟通,亦不可采取侮辱谩骂、肢体冲突等暴力行为予以回应。
相反,我们应当保持冷静,与对方进行理性的协商,详细阐述自身无法按时还款的具体缘由,同时明确表达自身的还款意愿,展现出积极的还款态度。
3.在催收人员上门后,各位需根据自身实际状况,与对方坦诚商讨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避免因敷衍对方而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
4.如催收人员在上门催收过程中使用明显的暴力手段,例如威胁恐吓、非法拘禁、人身攻击等,请毫不犹豫地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提供相关犯罪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