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告人的服刑期限为三十日以内。
具体而言:
1.关于罪犯送往监狱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标准和规范;
2.一般来说,在判决书确定生效后,计分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将罪犯送往预定的监狱执行刑罚,此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周期;
3.然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在法院审判结束后,须立即送监管机构看管,在此期间的拘留时间亦属于其实际服役期限;
4.若被告人选择提出上诉之权利,则需等到二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方能开始计算其实际服刑期限。
而对于未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则在十日内即告生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