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受贿罪的立案侦查任务,应由监察委员会负责执行。
若涉及到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乃至是浪费国家财产等各类职务违法行为及职务犯罪现象,均交由监察委员会展开深入详尽的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