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若涉及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严重伤害事故,应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3.若对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害且无赔偿能力达30万元以上,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4.关于酒后行驶、吸食毒品后驾车,以及无驾照驾驶、严重超载等行为,均需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
因此,在驾驶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