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盗窃案件,审判并不必然在开庭当日进行,而是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裁决。
2、对于需要当庭宣布判决结果的案件,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
如果决定采用定期宣判方式,应该在宣判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判决书送达给相关人员及机构。
此外,判决书还应同时送达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人员。
目前规定,实施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况之一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罚金的处罚。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具体来说,“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至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