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若欲提起上诉,其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之内行使;
如超出该期限仍未上诉,则原审裁判当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的期限应当自接到一审裁判通知的次日开启计算,对于判决的异议期限为15天,而对于裁定的异议期限为10天。
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则应将节假日之后的首个工作日作为届满日期进行计算。
此外,若在期限届满之前已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上诉申请,则不应被视为逾期,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情况除外。
2.需要强调的是,上诉程序不得采取口头形式,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将被视为未提出上诉。
3.在撰写上诉状时,务必详细阐述请求上诉的具体理由,包括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错误、证据是否真实可靠、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准确无误以及对原审裁判结果的具体看法和建议等内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