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生儿诞生满一年以上或终止妊娠六个月以上之后,夫妻双方便可提出离婚申请。
具体而言:
1、倘若提出离婚的一方为男性,且在新生儿诞生成活超过一年、或是对方处于孕期以及终止妊娠达六个月以内时,除非符合法院所认定的必须进行立案的条件,否则该男子无权发起离婚诉讼。
2、至于女方,无论子女何时落地,均有权主动提出离婚诉求。
然而,在女性身怀六甲、分娩后的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这三个时间段中,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但女方主动要求离婚或被法院确信审理男方离婚诉求具有必要性者则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