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国家的刑法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称,当某人未经许可擅自拿走了他人的物品且随后归还时,这种行为依然被视为犯罪。
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所掠取的财务达到了一定的价值标准,那么便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的既遂。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能够主动地将所盗之物归还给原主,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悔过和补救措施,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投案自首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