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案件已由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则应将盗窃赔偿款项上交至指定的公安机构进行管理。
反之,如果司法程序已经启动并且该案件已被法院批准立案,那么盗窃赔偿款项便应遵循审判程序转交到相应法院。
关于罚金比例问题,应当由法定裁判机构(如各级人民法院)基于具体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自由判断,而非设定某一标准的比例限制,基准最低额度可为1000元,具体金额须参照相关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进行衡量和裁决。
罚金确定方式如下:
一是非限额罚金制,主要规定选处、单处或并处罚金的情况,未对罚金的具体数量设置上限,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确立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行裁定具体的罚金数额;
二是限额罚金制,即法律明确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上下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