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之中,对于洗钱罪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为了掩盖、隐藏那些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只要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都将被依法没收上述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对行为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并且可以附加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