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车辆超载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其相应的罚则和扣分之项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货车超载问题,若超过了核定载重质量的上限,但尚未超出30%之数,将被处以罚款二百至五百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同时一次性扣去交通安全积分3分;
倘若货车不仅超载且还存在违规载客现象,则将面临五百至两千元之内的罚款,以及一次性扣去交通安全积分6分的处理方式;
其次,涉及到客车超载情况时,若超过了核定乘客数量的20%,仅会受到一次性扣除交通安全积分6分的处罚;
然而,如果客车超载程度达到了核定乘客数量的20%以上,那么将面临一次性扣除交通安全积分12分的严厉惩罚;
最后,对于私家车超载问题,若超过了核定乘客数量的20%,将会被处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一次性扣除交通安全积分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