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起诉讼之前,需做好诸如获得律师授权、起草无误的起诉书及准备相关必要的诉讼证据材料等各项筹备工作;
其次,您需要前往距离您较近的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并且需要向法庭提供如下所述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1)对于已经编写好的起诉书,请确保其数量与被告的总数相匹配;
(2)除了起诉书以外,还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必要证据材料以及原告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同时也包括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被告的相关身份证明,例如工商登记卡片等;
(3)如果您有律师协助,那么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材料。
在立案大厅的法官对您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标准,便会接受您的立案申请;
接下来,您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最后,您将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然而,如果法官认为您提交的材料并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拒绝接受您的立案申请,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