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生产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之产品的行为,其相应法律后果为:
首先,若产品不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该行为涉及到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及假冒伪劣等问题,那么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此类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中存在违反规定的掺杂、掺假现象,以假冒真、以次充好或者通过采取欺骗手段,使非合格品伪装成合格商品进行销售等内容;
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将被勒令立即停止,同时对违法生产与销售的产品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2)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者销售已经被国家明确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同样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即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活动,同时对违法生产与销售的产品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销售已经失效、变质的产品,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即被要求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其次,对于违法生产与销售的产品,无论是否已经售出,都将按照货值金额的三倍以下进行罚款。
再次,如果存在违法所得,则将被没收。
最后,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
此外,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