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获得孩童抚养权,需满足以下几项具体条件:
第一,具有完整的法律行为能力;
其次,应具备足够的财力以供抚养所需;
再者,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必须遵循对于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
另外,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该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最后,如有其他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适当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