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须经受害者主动提出诉讼方能予以处理的案件类型,这类案件亦称为自诉案件。
在此类案件中,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展开审理工作。
关于侵占罪等自诉案件的起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刑事自诉案件通常会经历被害人立案、法院审查、庭前调解、开庭审理以及宣判审判等多个诉讼阶段。
1、立案环节:
被害人有权自行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侵占罪自诉;
其次,法院在收到被害人的起诉状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第三,庭前调解阶段:
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之上进行调解工作;
第四,开庭审理环节:
对于犯罪事实清晰明确的案件,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
最后,宣判环节: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双方当事人对此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一条
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二)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三)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四)具体的诉讼请求。
(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六)物证和书证名称、件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