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追查现金贿赂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物证、被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以及涉及到现金贿赂行为的各类记录、影像资料等等。
在此基础上,公安局在进行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时,务必全力以赴,全面深入地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的物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证人的证言等多种形式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