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未设立明确的最低标准,取决于双方的自由协商。
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大致介于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在离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领养了孩子,另一方便应当承担起孩子基本生活所需以及相应的教育费及医疗费的部分或全额。
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上,首先考虑的是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只有在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抚养费主要涵盖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决定。
1.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需同时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家庭,其支付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无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的数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会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月收入来固定的,如果双方的月收入本来就不高的话,自然孩子的抚养费也会比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