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网络赌博行为所涉及的流水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程度,那么就存在触犯赌博罪的法律风险,面临着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还需要接受罚金处罚。
在法律层面,如果一个行为具有了营利的目的,并且参与人数超过了三人,赌资累计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个行为即可被认定为“聚众赌博”。
同时,以下几种情况也可能被判定为“聚众赌博”:
(一)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的累计金额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二)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赌资累计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四)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网络赌博行为所涉及的流水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将可能被判定为“赌博罪”,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以及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