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借款人刚刚产生逾期行为之际,我们将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催收工作,包括发送短信与拨打电话等方式,以期迅速提醒并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2.若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取得借款人的积极回应,我们可能会依据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所提供的紧急联系人的相关信息,尝试与其取得联系,以便了解借款人当前的生活状况(请注意,部分机构可能会获取借款人的通讯录信息,进而对其通讯录中的亲友进行电话催收)。
3.若经过多次催收后仍然未见成效,且借款人已连续拖欠多日,部分贷款平台可能会选择自行放弃催收工作,然而他们会在后续过程中将此项任务外包给专业的催收公司,由后者负责继续进行催收工作,并且此类催收公司极有可能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
4.若借款人始终采取回避态度,拒绝还款,同时平台也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且欠款金额较大,为确保资金安全回收,平台可能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促使借款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