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360。
乘用汽车的收费标准根据其发动机气缸容积(排气量)而定,具体如下所示:
1.0升及以下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12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3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660元;
2.0升以上至3.0升(含)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12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2400元;
4.0升以上的车型每辆收取费用为36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