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抵押权人尚未得到清偿,他有权与抵押人共同商定采取何种方式来处理抵押物以获得资金补偿。
若未能达成共识,抵押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之后,所得款项超出了债权金额,那么超出部分应归属于抵押人所有,而剩余部分则由债务人负责偿还。
关于抵押后的房产过户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抵押房产过户通常需要抵押人和业主共同前往银行进行协商,并签署一份关于房屋产权变更的书面协议。
其次,在银行同意变更的情况下,借款人的身份将由卖方转变为买方,银行也会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明确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
接下来,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最后,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双方只能就已经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待支付完银行贷款后再从银行取回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借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还可以寻求担保公司的协助,先将余款付清,然后取出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