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男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男方既可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恳请裁决机关依法解除双方间的婚姻契约,同时亦可要求实施暴力行为者对此类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家庭暴力,又称为“家暴”,泛指发端于家庭内部并波及至家庭成员生活各个层面的各类伤害与痛苦,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监禁、折磨以及其他残忍、不人道的行为方式。
对家庭成员造成身心摧残,乃至生命威胁的这些行为均可以称之为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