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处以行政拘留或是接受刑事羁押,倘若涉案人员对此文书持有异议并拒绝签字确认,警方将会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根据拍摄记录实施相应措施。
无论当事人是否签字,都不能阻碍或影响警方的正常执法和办案流程。
对于已经被确定需接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士,由作出最终决定的公安机构负责将相关文书送交拘留场所,确保其得到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