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赠与行为中涉及到的瑕疵问题,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对此负责。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解读,如若赠与之财产存在瑕疵,则赠与人无需负担任何责任;
然而倘若存在有偿性质的赠与行为,且所赠与之财产存在瑕疵时,赠与人需在其应尽义务的范围之内,承担与出售方同等的责任。
但是,如果赠与人故意隐瞒该瑕疵或者作出无瑕疵的承诺,从而导致受赠人遭受损失的话,那么赠与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赠与之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赠与人一般无需承担责任,除非是出于故意隐瞒瑕疵而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是在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中出现了瑕疵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