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所接触到的法律执行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较为严重的一项罪名,其定义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有着明确的量刑标准:
首先,若犯罪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其次,如果是单位犯下此罪行,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款,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面临相应的罚款惩罚。
此外,如果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并且还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发生,那么就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及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