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对于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犯罪者,将面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且犯罪后有悔过表现,积极退赃的罪犯,可考虑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仅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罪犯,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财产的责任,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没收财产;
而对于个人贪污数额超过100,000元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可能被处以没收财产,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