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执行人实际无法依照已生效裁判文书、协议或和解中所规定的支付款项的义务进行履行,该情况并不会导致相关人员遭受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刑事或民事追责。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被执行人仍有义务在确保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去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