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管辖权问题,若出现了地域管辖职责混乱或者超越地域范围的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
此外,倘若下级人民法院机构认为某起犯罪性质严重且案件调查过程中牵涉众多复杂因素,其案件应当交由更高级别的司法机关来审理,那么该法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此案件移交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