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审判之后,若被告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规定履行其应负的法律裁决所规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具有权利扣除、提取被执行人必须履行责任的那部分收入。
然而,同时也需要为被执行人和其所扶养的亲属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