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存在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这将被视为帮信罪的范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该行为所产生的资金流水仅为两万元,未能达到法定的支付结算金额20万及违法所得1万元的帮信罪立案标准,那么在现实中,我们并不认为这样的行为已达到了帮信罪的门槛,即无法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就可以被忽视,因为最终的裁决还需考虑到具体的案情或者行为人从中获取的利益数额。
通常来说,对于这类行为,法律会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
然而,对于初次触犯此罪行的人员,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退还赃款,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减刑或者免于处罚。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