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饮酒后骑乘电动车的行为并不属于酒驾范畴,因此也无法按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将重量超过40公斤且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范畴。
若在此种情况下饮酒骑行此类电动车,仍然可能被视为酒驾行为,从而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至于骑自行车能否载人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及城镇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但在未设置公共交通工具通行的道路上,允许携带一名学龄前儿童;
对于携带学龄前儿童的自行车,必须配备稳固的座椅设备。
当经过设有公共交通工具通行的路口时,需下车推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