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期间,当事人婚内在他人怀中育有子女,尽管此行为未必构成犯罪,但仍将承受来自社会各界的道德压力和指责。
在此情况下,他们既可选择与其配偶进行商议离婚事宜,亦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寻求离婚。
由于此类状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之情形,且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果,应依法准许其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