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法定时限为六个月以内。
再审是指为了纠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且存在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循审判监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次調查审理的过程。
不同的启动再审机构代表着申诉人可選擇不同的救济途径,申诉人不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其诉求,还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进行申诉。
若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銷或修改,或者发現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時存在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自得知或應當得知之日起六個月內均可提出再审申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