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面部以及耳廓的轻伤二级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耳廓部位遭受外伤后导致的创口或瘢痕,其总长度必须达到6.0厘米及以上;
(2)耳廓部位遭受外伤后出现的离断、缺损或挛缩畸形现象,其累积面积相等于单侧耳廓总面积的15%及以上。
对于造成他人轻伤二级伤害的行为,应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详细鉴定,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害者的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费用等相关开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